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申请材料填报指南
来源: 时间:2013-04-27
受省外经贸厅委托,省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2013年的申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企业只能申报“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其中一项。
(二)“海关登记”和“外汇登记”填写海关登记证号和外汇登记证号,如无,则填写“无”。
(三)联系人的电话,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四)“主要业务类型”可以多选,ITO、BPO、KPO中至少选一项。
(五)“企业规模”各项要求填写现有规模,“注册资本”和“营业收入”需要注明货币单位,“营业收入”指2012年企业营业总收入。
(六)“企业或投资者情况”中选择“其他”的,要注明具体情况。
(七)“服务外包经营状况”中的“从业时间”是指企业开始从事服务外包的时间。
(八)“近三年经营情况”中的三个“年度”,从左到右,分别指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从业人员”是指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纳税”以万元人民币
为单位。
二、近三年服务外包合同、外汇核销单和收汇证明等,可按附件要求填写汇总表,并复印2012年度期间在系统中上报的部分业务合同、收汇证明,达到最低
申报条件即可。评审期间,省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将视实际情况抽查其他合同和收汇证明,请作好准备。
三、装订要求所有资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发布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第五条所列申报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
四、申报截至日期
2013年6月30日,以寄送到省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日期为准。
联系人:谢漉思、何灏海
联系电话:020-66814087、66814226
传真:020-66814100
Email:services@gdsoa.or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广东软件大厦2楼
邮编:510655
附件:1. 服务外包合同汇总表
2. 外汇核销单/收汇证明汇总表
广东省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
2013年4月27日
附件1:服务外包合同汇总表
附件2:外汇核销单/收汇证明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