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互联网金融机构、政府等金融服务体系的参与主体提供贷款、参股、风投、保险、担保等形式的金融服务,以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的需求。从金融资源供给者角度看,服务外包产业的金融服务包括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府支持资金等多种方式。
金融服务是助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强力引擎。服务外包企业的正常运作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服务外包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更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推动。当前,我国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领先同行相比,在生产率、技术和服务创新、业务和人员规模等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亟需通过研发创新、扩大规模、兼并收购、跨界融合等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此过程中金融服务的有效支持是取得成功的保障。
一、我国服务外包产业金融服务的现状和挑战
(一)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服务外包产业的金融服务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服务外包产业的金融服务。为了营造良好的服务外包产业金融服务环境,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并加以推进落实,从宏观政策层面对产业的金融支持做出了指引。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提出了多项“加强金融服务”的内容。此前,200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9〕284号),旨在加大金融对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重点做好20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2012年3月,商务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台《关于“十二五”期间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发信贷产品、不断开拓中间业务、创新担保方式,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包括服务外包升级等。
(二)城市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
一些城市尤其是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相关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利用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北京、上海、南京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积极联合银行,通过金融超市、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保险、信贷工厂、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帮助服务外包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上海由本市银行出台157项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不同类型融资产品,涉及集合信托计划、集合债券、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订单贷款、联保贷款、互保贷款、信用贷款、出口买方信贷、循环贷款、法人按揭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杭州、上海、南京等城市积极提供服务,推动服务外包企业上市融资。杭州市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特别是创业板上市,2012年上市的服务外包企业有杭州泰格医药和华数传媒2家。杭州市已入库的本土服务外包企业中,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共32家,其中在美国上市的1家,在国内主板上市的11家,在中小板上市的11家,在创业板上市的9家。
三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扶持企业发展。通过设立产业基金,从资本和管理等多方面扶持服务外包发展,得到了苏州、杭州等城市的重视。苏州昆山设立花桥BPO基金。该基金由花桥政府在2008年投入2亿元主导成立,另外撬动了8亿元的资金,共10亿元的规模。主要用于解决花桥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的并购融资和扩张融资问题。该基金由专业第三方基金公司管理,政府为董事会成员,投资项目由基金公司和花桥政府一起寻找。
四是,提供外汇收支、资金和结算便利。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积极为企业提供外汇收支、资金和结算便利。广州市的外管部门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审核手续,对服务外包企业对外支付5万美元金额以下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资金,免交税务证明。此外,广东省外管局给予从事离岸外包业务企业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便利。对经政府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转(分)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企业,凭转(分)包合同或协议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境内外汇划转。
五是,利用出口保险促进服务外包发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积极支持服务外包发展,提供适用于服务外包企业出口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产品。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和知识流程服务外包。如,通信、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传媒、咨询、新闻出版、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以及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重点支持措施包括:鼓励企业采取里程碑式、延期付款等结算方式参与国际竞争、对重点支持领域给予限额优先支持。
(三)金融服务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尚存在不小的挑战
尽管各方均做出不断努力,但是目前来看,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金融服务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服务外包企业的规模(员工人数、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情况等特征会对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方式和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来看,多数服务外包企业为轻资产企业,企业规模不大,利润率较低,这些特征使企业的信用评级大打折扣,为企业有效获得金融服务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
服务外包企业面临的金融服务环境不够完善,主要存在问题包括: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难、缺乏信贷供需对接平台、风险资本关注度不高、银行信贷产品创新不足、缺乏知识和信息来源、企业信用评级不足等。一些企业在上市过程中还经常遇到上市成本高、风险大不熟悉,上市相关要求,担心控制权分散,不熟悉上市的流程渠道等问题。
与印度等服务外包强国相比,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印度非常重视金融服务推动产业发展。商业银行如印度工业发展银行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专门设立IT金融部门为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允许信息技术企业注册后一年内就上市,在外包产业聚集地班加罗尔有证券交易所为企业提供上市融资。重视风险投资对产业的支持,印度1986年颁布的科研开发税条例将研发税的40%用于补贴风险基金,对风险投资的投资收益免税。还专门设立国家风险基金、联邦风险基金和私营风险基金,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印度的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以股本模式参与外包企业投资,提供增值服务。
二、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与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对接
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和科技金融体系有着天然的联系。服务外包业务多是基于信息网络技术进行交付的,这种特征决定了多数的服务外包企业在本质上属于科技型企业,目前许多服务外包企业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企业。
建议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服务外包产业与科技金融体系有效对接,提高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的水平。近年来,我国科技金融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科技金融工作手段不断丰富,地方科技金融创新活跃,基本形成了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同时,区域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逐渐增加,上海、成都、杭州、苏州、深圳、武汉、南京等地都成立了区域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二)鼓励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支持有条件的优质服务外包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开展可交换债、并购债券试点,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并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更多专业度高、技术精湛、特色鲜明、创新力强的中小服务外包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的同时,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知名度。
(三)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基金支持体系
建立国家级的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引导基金FOFs(Fund of Funds,母基金)。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引导基金应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可以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相结合,同时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的创业创新。
鼓励地方和社会资金以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基金等形式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投入,引导地方的国有风险投资机构和相关产业基金,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尤其是一些有创新能力以及转型升级企业的关注、投资和支持。
(四)开展“投、贷、保、政”联动模式创新
“投、贷、保、政”联动是指政府、银行、担保、创投联合运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如果企业不能按期还贷,则把债权转为股权的融资模式。该联动模式的核心是“投、贷联动”,鼓励银行通过持有企业的认股权证,在给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享受股权升值带来的收益,以冲抵信贷风险。
鉴于国家对于投贷联动的政策还没有明确,建议争取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子公司,与银行形成投贷利益共同体,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机制,开展“股权+银行贷款”和“银行贷款+认股权证”等融资方式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向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提供短期过桥贷款,加强合作,协同筛选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
(五)完善金融支持服务外包的保障体系和环境
搭建服务外包投融资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议由第三方机构牵头搭建服务外包投融资平台,该投融资平台联系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外包企业、交易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展示和发布、筛选与诊断、资源对接、增值服务等功能。
构建服务外包企业信用体系,提升企业信用水平,为企业获得外部融资提供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涉及评估体系设计、信息采集、评估组织分工、信息发布、失信应对等环节,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将信用体系构建工作逐层分解加快实施。
鼓励服务外包公共平台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支持服务外包交易平台、技术平台、众创空间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与银行、证券、保险、产业基金、互联网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创新金融服务。
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各地的相关部门应加强政策指导和监测评估。共同对金融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联合专业研究机构对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