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广州提出要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以来,推进情况如何?25日召开的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关于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此外还审议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凡在报告中指出,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广州港口辐射能力进一步强化,国际大港、主枢纽港地位得到明显巩固提升。突出表现在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现代集疏运体系逐步完善、现代航运物流和服务业快速发展、智慧航运和航运功能区建设不断推进、航运人才引进和培养逐步改善等方面。根据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广州指标值由2015年的51.28上升到2017年的58.35,全球排名由2015年第28位提升至2017年第23位。
在肯定过去三年成绩的同时,报告指出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面临发展定位仍需进一步明晰、港航设施仍有差距、现代航运服务基础较差、综合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做关于《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基于目前广州港航建设与国内外先进航运中心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为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有必要出台相关决定,为推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决定(草案)》共二十条,分别对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目标路径、保障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航运服务体系完善与发展以及航运人才、航运文化等综合环境建设作了相应规定。
邓成明指出,针对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存在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不发达、体系不完善、服务要素聚集建设滞后的不足,《决定(草案)》规定,以构建航运服务集聚区为抓手,完善航运服务体系。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航运资源有效配置、集约利用、协同发展的引导政策,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航运产业聚集区;促进航运服务新业态发展。《决定(草案)》鼓励航运评价、指数编制等航运新业态发展,对航运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作了专门规定。
对于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综合环境建设,《决定(草案)》规定,要构建智慧航运体系,提升口岸服务和监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支持港航业市场主体提高港航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鼓励港航业市场主体整合港航资源、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强调航运人才建设。规定市有关部门制定航运人才的集聚、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支持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发挥作用,支持航运人才市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