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根据政策,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二是将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可以看出,此次政策调整,重点在两大方面:一是扩大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以便于广大居民能够享受更多国外优质商品,提高生活水平;二是禁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再销售。“一放一收”,完全符合当前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市场需求,也符合广大居民的消费需求。
事实上,随着电商的不断普及,国内居民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商品的热度是非常高的,从化妆品到儿童用品,从普通消费品到耐用消费品,都在通过跨境电商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市场。只是,由于关税较高,影响了广大居民的消费。放宽税收优惠商品限额以后,对于满足广大居民的购物需要,是有积极作用的,也能够降低居民的消费负担。
而从此次政策调整的情况来看,其可能带来的影响,也决不只是消费者的负担问题。从年度限额总量来看,也就仅仅增加了6000元。但是,其对居民消费预期的影响,却是数额所不能反映的,会有更多的消费者加入到跨境电商的消费中来,购买更多的外国商品,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的对外开放,增强中国消费者与外国企业的互动,并有可能吸引更多的外国企业到中国来投资。
更重要的,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也是市场公平的需要。没有公平,就没有竞争。没有竞争,就难以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公平与竞争是密不可分的,也是与消费者利益密切关联的。降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就是更好地引入竞争机制,让国内企业产生危机感、紧迫感。尤其是与广大居民关系密切的商品,可能会让国内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与品质,注重培育产品品牌和打造产品文化,防止企业安于现状问题的发生。
实际也是,如果不引入更多的竞争机制,很多国内企业总是满足于得过且过,既不想通过产品质量与品质的提升增加效益,也不想通过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获取新的市场竞争力。结果,一旦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就会立刻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就难以生存。与其等待企业出现问题,不如主动把“狼”放进来,让“狼”来威胁一下陷入睡眠状态的国内企业,能够尽快觉醒。否则,就会失去更多机会。
可以预料,随着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更多的领域都会扩大开放,都会给外国企业、外国商品更多机会。对国内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好事,也是能够多一些选择的机会。对国内企业来说,就未必是好事了,而是压力。在压力面前,是不能含糊的,也是等不得、靠不得、要不得的,只有增强危机感、紧迫感,主动引入竞争机制,才有可能有效应对外国企业和商品带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