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娱乐产品正成为文化贸易的主力,助力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日前,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国家文化贸易学术研究平台、首都对外文化贸易研究基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文化贸易蓝皮书: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报告(2018)》在分析我国数字文化贸易特点时如是指出。此外,在数字文化贸易领域,贸易主体日益多样化,互联网民营企业占据重要位置,文化贸易区域性特征强,部分领域逆差较大。
从世界范围来看,数字文化消费以动漫、游戏、音乐、影视、网络文学、网络直播等娱乐消费为主,我国数字文化产品对外贸易形式与之类似。
报告认为,近几年,随着文化贸易的发展,一些西方文学、艺术产品以及日本的动漫产品、韩国的影视作品、欧美的电影作品深深影响着中国广大受众。与此同时,世界文化的融合也为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提供了充足的IP(版权题材)资源。受此影响,中国的动漫、网络游戏厂商研发了许多适合西方玩家的产品,比如第七大道的《神曲》《弹弹堂》,适合日韩、东南亚玩家的武侠和三国题材的游戏产品。网络游戏这一高度互动、参与性强的产品满足了更广泛受众的需求,正在实现从“民族的”到“世界的”转变。
近些年,在国家培育网络文化大中小市场主体的政策导向下,文化内容生产和贸易的准入门槛也在大幅下降,中小企业凭借其创意、活跃的思维进入到文化市场,甚至参与到国际文化贸易交流中来。报告肯定了其对促进文化市场多样性、产业链融合、壮大文化产业规模的积极意义。
据了解,我国数字文化贸易主体以腾讯、网易等数字文化企业为龙头,这些数字文化龙头企业具有相对科学、完整的投资与经营管理体系,并通过上市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外部环境方面,文化与旅游部等主管部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双创人才培养、投融资体系、专项基金扶持、税收优惠等多个层面给出的利好措施也激励了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目前,哔哩哔哩(bilibili)、爱奇艺、阅文集团、掌阅科技等数十家网络文化企业已先后在美国、香港及内地上市。
不容忽视的是,受制于经济发展形势和区域经济特色,与我国传统文化贸易一样,我国数字文化贸易集聚效应也极为突出,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占据了数字文化市场60%以上的份额。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的最新统计,2017年北京市动漫游戏行业总产值为627亿元,比2016年的521亿元增长约20%,占全国动漫游戏产业的18%。2017年北京网络游戏出口额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约116.09亿元,领头羊作用明显。
报告认为,未来将以上海、北京、广州等核心城市作为基点,对外辐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数据文化贸易将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全面扩大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对外文化贸易的产能,实现对外文化贸易的遍地开花。
同时,从细分领域来看,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中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差距很大,其中文化产品贸易势头较好,总体表现为贸易顺差,但文化服务贸易总体体量小,且贸易逆差较大。
近年来国内电影票房一路高涨,2017年内地地区电影总票房达559.11亿元,但内地电影在海外票房的表现仍不佳,视听与印刷品出口下降明显。例如,占据内地影史票房第一的《战狼》,国内票房56.8亿元,但其欧美票房表现惨淡。2017年内地电影票房前十的影片中四部是进口片。而且,国内电视剧版权海外发行价格普遍偏低,便宜的每集仅数百美元,《琅琊榜》《武媚娘传奇》单集数万美元的海外售价已属“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