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建议要深入研究解决数字贸易的市场集中度、隐私保护和安全威胁等国际规则;2019年1月10日,外媒报道美日及欧盟确认将携手促进数字领域的贸易……近期种种关于数字化、贸易化等的频繁新闻,让业内看到了数字化和服务贸易之间的蓬勃生命力。
什么是数字经济?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给出数字经济的明确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从产业内涵及外延角度解析, “数字经济”包含以下两大方面的内容:
1. 数字产业化,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和软件服务业等;
2. 产业数字化,即使用部门因此而带来的产出增加和下利率提升,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依据数字化程度的不同,“数字经济”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信息数字化(Digitization)、业务数字化(Digitization)和数字转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当前,应对全球及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城市及区域当如何构建和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呢?鼎韬认为,可以从生产要素、产业转型与创新和保障体系建设等维度入手,打造区域 “一基四柱三保障”的数字经济发展体系框架。
一基:主要包括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数据、数字人才等生产要素,以及网络基础设施的演进升级等。
四柱:主要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即工业智能化转型、农业精准化生产、服务业数字化创新、公共服务数字化。
(1)工业数字化包括工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撑等。
(2)农业数字化包括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的网络化、智能,农业精准化、集约化发展等。
(3)服务业数字化包括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以及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创新等。
(4)公共服务数字化包括数字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等。
三保障:主要包括市场保障、治理保障、发展保障。
(1)市场保障包括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关系、市场交易体系、市场竞争秩序,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内市场体系及全球市场空间。
(2)治理保障包括政策法规动态调整,政府监管、政策引导、法律框架等。
(3)发展保障包括政策法律保障、风险防范,网络安全水平等。
研究数字时代与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必须要从“数字”和“贸易”两个方面同时入手,了解数字经济带给时代发展何种新的特征和影响,以此推导它和服务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敬请期待【鼎韬观点】解读数字化与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二),将以我国数字化发展阶段为例,探讨“从数字经济到数字贸易—是时候重新思考服务贸易”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