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加快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深刻改变国际贸易各个领域与环节,有助于在世界范围内驱动经济增长、提高劳动生产率、培育新市场和新增长点,冲击了国际贸易的传统认知。数字贸易则是依托有线或无线数字网络,通过数字交换技术,提供的一种基于数字化电子信息为贸易标准的创新商业模式。因此,数字贸易呈现出技术更新快、产品迭代迅速、信息化快速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过渡的新特征。
据2017年麦肯锡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全球领先力量》报告显示,我国在数字投资和创业方面是世界上最活跃的国家,是全球数字技术领先投资商之一。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明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全球数字贸易的市场机遇与主要贸易限制》研究报告也显示,在大多数数字内容领域中,美国仍然拥有最大的数字内容市场。紧抓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和机会,系统建立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规则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标准数字贸易数据统计制度
服务贸易的数据统计经过了一段较长时间的混乱整合期,数字贸易作为新型的贸易形式,也存在数据缺失的现实状况。目前,我国统计部门并没有建立相应的数据统计自己知,也没有针对数字贸易细分领域进行分门别类统计,无法形成完善的体系数据。加快数字统计的体制机制建设迫在眉睫。
2. 积极推动数字贸易示范基地和标准的搭建
自2016年国务院批准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后,以北京为代表的17个城市/地区在深化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各试点城市和地区的专项政策也围绕国务院《试点方案》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主动创新、现行显示,出台新政策,探索新的发展路径,推动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涌现出了新的业态和模式。
数字贸易本质上是服务贸易产业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全新转型,涌现出新的业务模式。基于2019年中国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工作会议提出的九大重点发展任务,在建好“一试点、一示范、多基地”的服务贸易发展平台中,应加入针对数字贸易发展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同时,应加快示范基地、试点城市/园区、数字化服务企业的研究分析评估及认定的工作,以及体制和机制的建设,以完善数字贸易产业发展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产业向数字化、高端化和国际化程度延伸。
3. 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据全球流动性
尽管4G和5G的技术研发速度紧跟国际脚步,但我国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要极强,城市宽带接入以及4G和5G的覆盖程度参差不齐,宽带网络的普及率在农村地区有待提升。此外,在数据全球流动性方面,我国数字贸易与参与单位之间尚未实现全程全量可视化监管,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
4. 构建标准化监管体制
基于数字技术的贸易产品和服务,本质上存在无形、虚拟和便于传输的特性,但相比有形的产品和服务,数字贸易在税收、海关监管、侵权保护方面都存在困难。随着数字贸易概念在全球贸易市场的深入推进,随着我国数字技术发展的不断进步,构建标准化监管体制更有利于推动数字贸易的产业化发展,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5. 加强高素质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数字技术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尤其是ICT技术基础上,对于从业人员来说要求较高的专业化程度,客观上造成了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国家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也需要培育一批创新和高素质的人才;数字技术与贸易之间的有机结合,更需要大一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加入,才能推动我国数字贸易向纵深发展。
6. 出台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引导基金
201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和招商局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服贸基金是外经贸领域的第一支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按照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方式运作、专业机构管理的原则运营,旨在拓展融资渠道,扶持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数字贸易作为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涌现出的新服务模式,不仅体现了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成果,更应该紧贴服务贸易发展的脚步,享有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专项资金政策。建议尽快服务贸易专项基金的基础上,出台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子资金、相关税收补贴等一系列财政支持,从规模、投资领域、项目申报、企业认定等多个维度推动我国数字贸易产业发展。
7. 加强数字贸易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自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到2018年国务院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皮肤,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已形成初步规模。随着数字化逐渐成为所有产业的底层基础,数字化转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需要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然而针对数字贸易的相关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我国目前仍有大量空白需要填满。应尽快推动关于数字贸易标准化、深度化、制度化的研究和探索,加强服务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推动数字贸易评价体系、数字贸易发展指数的搭建,促进数字贸易相关会展活动,加强数字贸易相关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