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惠州学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GZGK19E045C0086D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4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指定从唯一的供应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楼内)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①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拟采购的内容: 惠州学院立足惠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广东,辐射全国,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校园现状由建成区、规划区(即第二教学区)及山林生态区等三个主要部分组成。规划区(第二教学区):位于学校西南部,“十三五”期间,规划启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主要建设成适应省市共建、转型发展需要且功能相对完善、特色鲜明、与建成区融为一体的教学区。 本项目规划编制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校园总体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图)5个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工作内容参照相关规定,其中主体内容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计算及校园现状、场地条件分析、学校功能分区及规划布局研究、校园建筑总平面规划、第二教学区建筑总平面、建筑日照分析、校园道路交通规划、校园绿化景观规划、校园公共设施规划、总体鸟瞰、重要建筑景观节点透视、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用地竖向规划、校园主要出入口及围墙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等。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4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示、登记时间及供应商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4.1公示时间:自2019年03月07日-2019年0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4.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3登记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除唯一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4.4.1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4.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4.3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4.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4.5具有承接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能力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登记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 登记单位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单位联系人 通讯方式 姓名 电话号码 (座机) 电话号码 传真 E-mail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明 备注 说明:1、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2、在本表后须附登记单位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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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说明:惠州学院作为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省市共建高校,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中,在参与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特别是惠州市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惠州学院作为惠州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多年来由于投入不足,校园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学校建成区规划建设层次不高,距离国内一流城市相匹配的高等学府差距甚大,必须加大力度整体提升改造,由具有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团队的进行科学谋划。目前学校建成区西南区域有约500多亩土地可供开发建设。因此,惠州学院需要一个对大学校园规划有专精研究的设计团队负责校园的规划设计任务,以确保以国际一流的视野、一流的规划水平,高水平地实现学校既定的“人文山水智慧校园”的设计理念。 2、前期调研:本项目拟邀请作为单一来源响应的供应商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院院长何镜堂任公司董事长),由何镜堂院士领衔的主要设计团队负责主持。2013年11月,何镜堂院士出席在惠州学院举办的“岭南建筑学派与岭南建筑创新”学术研讨会,并在研讨会上做《建筑理论、创作与建筑师素养》的主题报告,此主题报告为日后的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8年7月,在院方组织的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研讨会上,何镜堂院士“建筑的传承与创新、两观三性”的设计理念再次得到院方的高度认同,并希望在学院规划设计中首先采用何镜堂院士的设计理念。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介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3年,是全国重点高校最早成立的甲级设计研究院之一。经过60余年的积淀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成为一个技术力量雄厚、人才结构合理、专业配套齐全、设计手段先进并在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都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建筑设计院。荣获各类奖项700多项,所获得的奖项数在华南地区设计院中位居第一。且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教育建筑设计是享誉国内行业的五大设计品牌之一,在校园规划与教育建筑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研究水平及权威影响力,其中优秀规划设计作品均获教育部级荣誉,如:浙江大学新校区、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广州大学城等等。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雄厚的技术力量、合理的人才结构、齐全的专业配套、先进的设计手段能够为惠州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全面技术支持及服务。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理由: (1)为了着力提升惠州学院校园建设层次,加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响应省政府提高高考毛入学率、三年滚动计划的要求,全面实现惠州学院转型发展,使其为惠州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惠州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需着力于智力创造和人才培养,提供人性化的使用场所、增加师生的凝聚力和使命感及实现学校既定的“人文山水智慧校园”的设计理念等特殊要求。 (2)何镜堂院士“建筑的传承与创新、两观三性”的设计理念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属于专有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满足了惠州学院空间场所及“人文山水智慧校园”的设计理念特殊要求。 (3)本项目需要在2019年6月完成规划方案的设计,时间紧迫,需要一个在校园规划与教育建筑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研究水平及权威影响力的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委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惠州学院第二教学区进行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并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楼内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焯荣 工作单位: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任炳勋 工作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沈 静 工作单位: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职称:副教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罗思音 工作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鲁 亮 工作单位: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为了着力提升惠州学院校园建设层次,加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响应省政府提高高考毛入学率、三年滚动计划的要求,全面实现惠州学院转型发展,使其为惠州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惠州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需着力于智力创造和人才培养,提供人性化的使用场所、增加师生的凝聚力和使命感及实现学校既定的“人文山水智慧校园”的设计理念等特殊要求。 (2)何镜堂院士“建筑的传承与创新、两观三性”的设计理念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属于专有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满足了惠州学院空间场所及“人文山水智慧校园”的设计理念特殊要求。 (3)本项目需要在2019年6月完成规划方案的设计,时间紧迫,需要一个在校园规划与教育建筑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研究水平及权威影响力的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委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惠州学院第二教学区进行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07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1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肖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87817,020-8768634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0752-252933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
联系人:徐静 | 联系电话:020-87687043 |
传真:020-87685201 | 邮编:510070 |
(三)采购人:惠州学院 | 地址:广东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0752-2529337 |
传真:0752-2529337 | 邮编:516001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7284598 |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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