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22800501C1
三、采购项目名称:委托办理光孝路47号至53号宿舍楼产权项目(重招)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位于光孝路47号至53 号,1987年立项,1989年经批准与广州市某局在此征用地段合作建房,1991年我所与某工程承包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工期为1991年5月13日至1993年7月13日,共790个自然日。合同签订后,由于该工程总承包公司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以建筑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等理由,一再提出追加施工费用造成工期一拖再拖,直至1995年11月才交付使用,但仍采用临时用水、用电,还有十多户回迁户未能得到安置,并遗留大量的工程手尾。鉴于当时状况,我所于1998年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经法院判决我方胜诉。随后,我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承包公司将违约金额140万元划入我所账户,但拒不办理相关的规划、竣工验收、回迁户的具结和产权契证手续,也不移交相关工程资料,导致我所和广州市某局31户房改房及48户回迁户至今拿不到房产证。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越桥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205号首层自编1 (一)公示期限: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二)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三)登记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16:30(北京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登记方式:现场报名登记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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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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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4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84793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
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3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
联系人:杜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853847 |
传真:020-81853847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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