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4-01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3-14606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供应商应具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力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42日起至2019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8楼805房)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已依法纳税和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02日 至 2019年04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3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十、开标时间:201904231000

十一、开标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邱小姐联系电话:0752-22638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2-33871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联系人:陈海生联系电话:029-61850700
传真:029-61850700邮编:716000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惠阳区法院大楼
联系人:林燕群联系电话:0752-3387123
传真:0752-3387123邮编:51621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