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对 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1-118012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0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包组一第二次)。 2.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万元整(¥21,000,000.00);投标人的包组一投标报价及各设备的投标报价均不能高于下列表格对应的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包组号 采购设备名称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数量 各设备最高投标报价上限 包组一投标报价上限 包组一 电波暗室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 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万元整(¥21,000,000.00) 电磁屏蔽室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说明: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采购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包组一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到达用户指定现场,且中标人在发货前须与采购人确认场地条件是否满足设备入场要求,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方可发货。如因特殊原因造成设备交货期延长的,须提前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函,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
4.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等。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且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或国内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验);进口设备若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另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与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期 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 楼;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名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的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时以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22日 至 2019年04月2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丽 | 联系电话:0756-33593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铭泽 | 联系电话:0756-213948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
联系人:王祝丹 | 联系电话:0756-3263130 |
传真:0756-3230033 | 邮编:519000 |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
联系人:袁铭泽 | 联系电话:0756-2139485 |
传真:0756-2661286 | 邮编:519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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