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包组四)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5-15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对 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1-118012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100,000               

四、采购数量:8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包组四)。

二、项目总投标报价上限(包组四):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万元整(¥13,100,000.00)包组的总投标报价不能高于包组的总投标报价上限且单套设备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过对应单套设备的投标报价上限,否则均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包组号

采购设备名称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数量

 单套设备投标报价上限

包组四总投标报价上限

 

 

 

 

包组四

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元整(¥2,150,000.00)

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万元整(¥13,100,000.00)

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

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00

电源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元整(¥2,350,000.00

浪涌/快速脉冲群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元整(¥2,350,000.00

振铃波/阻尼振荡波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叁万元整(¥1,830,000.00

射频场感应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充电桩测试负载及测试附件

不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

说明:包组四采购设备中充电桩测试负载及测试附件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其余设备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本国产品。投标人应对包组四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四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交货地点为采购人珠海市内指定地点。

  四、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等。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且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中所含的重要设备(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浪涌/快速脉冲群抗扰度测试系统射频场感应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国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或国内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验);进口设备若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另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与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8 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名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的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时以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5月16日 至 2019年05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605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06050930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丽联系电话:0756-335937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铭泽 联系电话:0756-213948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联系人:王祝丹联系电话:0756-3263130
传真:0756-3230033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联系人:袁铭泽联系电话:0756-2139485
传真:0756-2661286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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