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的委托,对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2019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5-118056-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检验所2019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数量(套)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包组一 全自动膳食纤维分析仪 1 70 465 离子色谱-质谱联用仪 1 250 超痕量六价铬分析仪 1 60 凝胶渗透色谱 1 45 恒温混匀仪 2 7.5 旋转蒸发仪 1 10 高效切割式粉碎仪 2 7.5 包组二 荧光定量PCR仪 1 55 170 微流控芯片核酸分析系统 1 40 超纯水机 1 15 自动高温灭菌锅 2 9 自动高温灭菌锅 1 9 掌上离心机 2 0.5 多联过滤系统 1 10 拍打式均质器 2 3 全自动样品稀释仪 2 5 恒温震荡水浴锅 1 5 加热制冷金属浴 1 1 包组三 实验室通风系统 1 365 365 备注: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应对各包组中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各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包组一“超痕量六价铬分析仪”、包组二“微流控芯片核酸分析系统、掌上离心机、加热制冷金属浴”、包组三“实验室通风系统”采购本国产品,其余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7年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
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三);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三)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ender@gd.gov.cn),并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54018,邓小姐)
温馨提醒: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6月4日 至 2019年6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6 月 4 日 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林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5546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小姐 | 联系电话:020-3617202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
传真:020-87554028 | 邮编:510640 |
(三)采购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03号 |
联系人:彭祎春 | 联系电话:020-36319519 |
传真:020-36319497 | 邮编:510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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