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5-146001-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档案数字化质检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5、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回执。 6、投标人须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作为股东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6 月03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1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6 月14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6 月14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03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06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3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
联系人:张春燕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
联系人: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
传真:020-85110193 | 邮编:51065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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