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全覆盖工作
来源: 时间:2019-06-25

 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全覆盖工作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6-110001-004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全覆盖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广东省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全覆盖工作

二、工作范围: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按照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数量及分布区域分片包干,第1片区是广州,第2片区是深圳,第3片区是珠海、中山、肇庆、江门、东莞、佛山,第4片区是惠州、汕头、汕尾、河源、梅州、揭阳、潮州、韶关,第5片区是湛江、阳江、茂名、云浮、清远。每个成交服务供应商负责一个片区的服务工作。

三、技术要求:依据《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对广东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明察暗访、技术指导工作。

四、项目成果:按项目进度明察暗访报告文本及电子文件(包括影像资料等)。

五、项目进度:1. 2019年7月底前:完成第一、二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

2. 2019年8月底前:完成第三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

3.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第四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

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明察暗访报告内容包括指导情况、地方整治进展情况、主要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每个黑臭水体具体情况。

2.明察包括现场调研每一个黑臭水体基本情况,调研指导落实《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本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相关整治计划等情况,特别是每一个黑臭水体的“一河(湖)一策”方案制定、“一河(湖)一台账”建立更新、“一河(湖)一评估”进展、水质监测等情况,并与地方牵头部门座谈交流。

3.暗访指对正在实施整治和已经完成整治的每一个黑臭水体进行现场暗访,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效果、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开工的,重点查找影响进度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治的,重点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关注水质改善情况,提出推进整治工程的意见建议;对已上报通过初见成效评估的黑臭水体,重点核实整治效果,包括是否有黑臭现象,是否有污水直排口、公众满意度、水质检测等。

4.配合采购人做好治理效果评估审核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5.指导督促地市牵头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时完成整治工作、上报相关材料和填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信息系统。

6.对排查新发现的城市黑臭水体一并纳入技术服务范围。

7.根据采购人要求适时举行汇报会,汇报会以PPT形式为主。

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黑臭水体整治的其他工作。

9.供应商组成精干团队,按照技术服务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时提交服务成果。

七、工作分配

本次采购确定5家服务供应商在协议期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片区的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总服务费为1840000元,每家成交服务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委托片区的服务工作,服务金额为人民币368000元整。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即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小写¥230000元。乙方提交全年报告后并进行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即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138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谈判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及任何形式的转包。

6.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6 月2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会议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07 09 14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07 09 14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20-8928134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熊小姐,胡工 联系电话:020-831335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483号四楼411、412
联系人:吴秋冬联系电话:020-38493491
传真:020-38493491邮编:510520
(三)采购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0-83133520
传真:020-83133520邮编:51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0613最终审核稿

 

发布人: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