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办案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 时间:2019-06-26

一、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GPCGD192146FD0055F

三、采购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办案场所租赁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53504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根据地方实际,珠海市横琴新区为国家新设立的开发自贸区,区内可租赁场所极其稀少,供应商是唯一能够提供并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现根据有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统一安排需租赁办公场所的政府单位在此供应商租赁。

3、采购人从2014年开始至今,都在此供应商租赁办案场所,应保持其工作场所的连续性。

4、采购人在此办案场所已设置价值200多万的特定设备,其中数字法庭4个、枪弹库、羁押室、信访调解室、视频监控会议室、监控室各1个,为固定资产,挪动设备将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耗。

5、供应商能提供不少于1940平方米的楼宇房屋、30个以上停车位(至少10个公众停车位)及诉讼服务大厅、枪弹库、羁押室、信访调解室、视频监控会议室、监控室、会议室各1个、数字法庭不少于4个,配套房间若干,且交通便利,有公共交通直达。

6、所提供用房必须具备双通道进出模式,审判区域和办公区域能够隔离,且具有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出入口设卡并配备保安。

7办案用房必须具有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业主(或企业法人)需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房屋属个人的,需提供产权所有人身份证。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因及理由如下:

1根据地方实际,珠海市横琴新区为国家新设立的开发自贸区,区内可租赁场所极其稀少,供应商是唯一能够提供并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现根据有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统一安排需租赁办公场所的政府单位在此供应商租赁。

3、采购人从2014年开始至今,都在此供应商租赁办案场所,应保持其工作场所的连续性。

4、采购人在此办案场所已设置价值200多万的特定设备,其中数字法庭4个、枪弹库、羁押室、信访调解室、视频监控会议室、监控室各1个,为固定资产,挪动设备将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耗。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景顺路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孙家玉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  经济师

经认真研究了解用户需求及相关文档,该采购项目场所特殊,核心关键需保持其审判及行政办公场所的持续性及安全性,尤其要具备诉讼服务和审判法庭等公众服务功能的设置需求,项目内容单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成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本项目。

专家2:施旗   广州市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高工

该项目已在固有办案场所里设置了科技审判法庭所需的数字化设备,并且已经设置了羁押室、枪弹库、信访调解室等特种场所,购置、装修成本大,属于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更换租赁场地会严重损耗固定资产,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谢宇   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高工

根据用户需求及相关材料认为:该项目所在地与相关政府部门接近,交通方便,且作为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司法机关,公众已经知悉并了解了该机构的所在地,可满足用户需求且租赁场所的单一性决定了采购来源的单一性,且无其他产品可替代,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该采购项目场所特殊,核心关键需保持其审判及行政办公场所的持续性及安全性,尤其要具备诉讼服务和审判法庭等公众服务功能的设置需求,已有办案场所里设置了科技审判法庭所需的数字化设备,并且已经设置了羁押室、枪弹库、信访调解室等特种场所,购置、装修成本大,属于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更换租赁场地会严重损耗固定资产;并且该项目所在地与相关政府部门接近,交通方便,且作为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司法机关,公众已经知悉并了解了该机构的所在地。综合考虑各方面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本项目,继续租赁原物业为宜。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工联系电话:020-6279166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6-299856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66
传真:020-83371002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地址:珠海市横琴镇宝兴路118号
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0756-2998562
传真:0756-2998562邮编:51900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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