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时间:2019-07-04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6-148016-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6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一项,具体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00),该预算总价为服务期限内参考采购总价,实际采购金额以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结算率要求结算为准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7 月05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07 17 15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07 17 15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05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志学联系电话:0756-26517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1361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联系人:吴细培联系电话:0756-2651788
传真:0756-2651780邮编:519075
(三)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人:毕杰联系电话:0756-2613521
传真:0756-2261111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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