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奇大自学考试委考课程机考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 时间:2019-07-11

一、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编号:0809-1941GDD33711

三、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奇大自学考试委考课程机考平台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7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及第三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奇大自学考试委考课程机考平台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1. 租赁期限:叁年;预算金额:197000元/年。

2. 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奇大自学考试委考课程机考平台

3. 提供平台运行所需要使用的专用的数据库服务器和WEB应用服务器。

4. 提供数据库管理软件和WEB应用部署软件。

5. 提供平台运行的专用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域名。

6. 需提供自学考试各类助学班(相沟通、开放学院、第二学历)办学过程中校考课程的机考平台服务,功能包括委考报名,委考审核,委考缴费,题库建设、组题规则设置、练习模块、教学点机考场次安排、考生编排、时间段设置、考务工作安排、机考模块、客观题自动评卷、主观题人工评卷、成绩合并等业务环节,并对整个考试过程和考试结果实时监控,实时分析,实时统计。

7. 数据接口:各模块均能提供相应的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格式符合我校现有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以及广东省考试院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标准,并且对接我校财务收费支付平台。运行环境:基于B/S模式,其中机考模块须采用二级连接模式(即按“学校服务器—>教学点考场服务器—>学生机”的二级连接),采用JAVA等主流开发语言,数据库平台应为MS SQL或 MYSQL。

8. 支付服务器托管费,以及租用电信带宽费。

9. 提供平台使用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

二、售后服务要求

1. 在使用平台期间,提供商有义务指派专人负责双方的沟通协作工作。

2. 在平台使用初期,提供商有义务按照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平台的初始化工作。

3. 在平台使用过程中,提供商有义务按照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平台使用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 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一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者QQ/邮件/微信或者软件远程控制或者现场等方式给予指导解决。

5. 提供商保证在合同服务期间提供正常服务,确保自学考试委考课程机考平台正常运行、安全稳定,并做好平台应急预案的处理。

6. 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

三、付款方式说明

1. 结算方式:正式租用期生效后按预付方式支付费用;

2. 付款时间:具体结算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要求

1. 系统服务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内完成接入和调试工作,并达到运行状态;

2. 交货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五、验收要求

1. 验收组织成立由采购方、成交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 项目验收,成交人必须提供给采购方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成交人必须书面通知采购方所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方认定后方可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价人是受采购人/用户单位邀请、报名且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19年718 17:00

3、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使用的是新式样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未直接载明所述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的,请投标人在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用信息平台下载打印上述内容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记录。

3.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3172166-833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近年来来一直使用奇大自学考试委考课程机考平台来实现机考运作。考虑到作为信息化平台的连贯性、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等原因,需要继续采购该平台。具体原因:(1)连贯性。我院自2017年起,自学考试校考课程的题库建设、报考、考务、评卷等工作均在该平台上进行,至今已在平台建立了约30门课程的题库合计约200余套试题,并完成了4万余科次的考试。在使用过程中,教师和学员已经就平台的操作广泛接受和认可,并形成了良好的使用习惯,维持同品牌平台有利于令用户体验保持一致。(2)安全性。教师和学员在平台使用过程中,累积了大量的个人信息、题库、报考、成绩等数据,如采用其他品牌系统,因平台架构、数据结构不同,需要进行数据迁移,迁移过程必将影响原有数据的关联性,并很有可能造成部分数据资源的不可再用。(3)稳定性。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广州奇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按我院需求持续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定制开发新模块等,并且已与省级管理平台、华师统一收费平台等实现无缝对接,目前的管理平台,凝聚了双方多年的心血。我院希望能在一个阶段内,延续该平台的使用,才能保证有关业务流程的顺畅、稳定运行。(4)经济性。该平台不仅在技术上实现了二级连接(减轻在线考试期间华师服务器的压力),而且在服务期内按照我院实际业务的需求,持续对平台进行功能开发、更新和版本升级,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对我院需求和意图理解充分,沿用该平台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省成本。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州奇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1206(仅限办公)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3172166-8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10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袁南生联系电话:020-83172290
传真:020-83172223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06
传真:020-85213508-608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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