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数字技术对消费者金融素养影响整体正向
来源:中国经营网 时间:2019-08-05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发布《2019 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金融素养整体上稍有提升。教育、收入、地域、年龄和职业五个因素与消费者金融素养显著相关,而数字技术对消费者金融素养的影响整体正向。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指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一项预防性的保护措施,能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未来应持续跟踪消费者金融素养的变化,为金融教育工作的统筹开展提供重要依据,并继续关注重点人群和区域的金融素养水平,此外要积极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开发更多与数字时代和人口结构变化相适应的金融教育工具。

学生群体更倾向于即时消费

据记者了解,此次《报告》结果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第二次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调查从消费者态度、行为、知识和技能等多角度综合定性分析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情况,通过在每个省级行政单位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全国形成18600个样本。

从消费者态度看,消费者在金融态度方面的整体情况较好,大多数群体能够意识到金融知识普及和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的重要性,也更加重视个人信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79.03%仍倾向于储蓄,对于“今天有钱今天花完,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持“不太同意”或“完全不同意”的观点,但2017 年相比,消费者对延迟消费的偏好略有下降或更加倾向于即时消费,其中全日制学生延迟消费的意愿最低。

从消费者行为看,整体上消费者在金融行为方面有待加强,在阅读合同条款、为小孩上学储蓄、使用 ATM 时的密码保护行为方面有较好的表现;在家庭开支的规划和执行、对账单的理解、信用卡还款方面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应对意外开支方面普遍存在不足。

从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看,消费者整体上对金融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在银行卡、储蓄、信用知识方面的正确率较高,均超过 60%;在贷款、投资、保险等方面的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不同群体对各类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此外,整体上消费者在理解金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产品风险和收益、假币处理方面的掌握情况相对较好,在辨别非法投资产品和渠道、比较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一定的掌握;而在冠字号码功能、银行卡使用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的掌握水平需要提高。

而消费者最感兴趣的五大类金融知识依次是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银行理财产品、住房贷款、基金股票投资、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从人口统计特征看,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在金融态度、金融知识、金融行为、金融技能和金融知识需求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数字技术影响整体正向

另一方面,《报告》通过构建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得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得分。结果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为64.77,中位数为67.96,标准差为17.01,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近似服从正态分布。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金融素养整体上稍有提升。

其中,金融素养与受教育程度、收入、职业、年龄、户口所在地等因素与消费者群体的金融素养显著相关。从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仍存在一定的差异。东部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水平要好于中西部,维持了2017年以来的格局。

此外,《报告》也关注到数字技术对金融素养变化的影响。总体看来,数字技术对消费者金融素养的影响整体是正向的,但影响机制可以概括为促进和滞后两种效应。一是部分群体(年轻人、高学历、全日制学生和全职、高收入、城镇)能够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利用其很方便地了解和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了自身的金融素养,表现为促进效应;二是部分群体(老年人、低学历、低收入、乡村)还没有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或因数字素养不足导致信心缺乏,从而产生了滞后效应。

因此《报告》建议,要继续关注低收入、低学历、非就业、老少等群体的金融素养状况,结合群体特性开展适宜的金融教育活动,着重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技能,改善消费者的金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