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二手车核验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8-12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二手车核验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8-146030-0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二手车核验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服务内容

数 量

项目服务期

 

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二

手车核验管理项目

 

1 项

2019年11月起 2 年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或仓储服务或货物装卸或物流管理咨询或机动车维修或停车场经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投标的,还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唯一授权(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13日 至 2019年08月1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 20 号(太昌冷气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2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 20 号(太昌冷气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90902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 20 号(太昌冷气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3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尹工联系电话:0757-2233060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66382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滘社区居民委员会顺翔路20号二层之五
联系人:徐素萍联系电话:0757-22330609
传真:0757-22330606邮编:5283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大良凤南路3号
联系人:邓政平联系电话:0757-22663822
传真:0757-22663812邮编:528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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