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新闻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19-08-22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新闻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ZGK19D159C0544D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611877.2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背景:

    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融媒体中心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职能、健全架构,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更好地引导和服务群众,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广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宣通〔201946号)和《关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闻中心(挂广州开发区创业导报编辑部牌子)更名的批复》(穗编字〔2019198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区新闻中心按市场评估价格租赁科学大道114号绿地智慧广场S4栋用于建设区融媒体中心(见中共黄埔区委办公室对《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关于追加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建设经费预算的请示》(穗埔宣报〔201915号)的批复(穗埔内收〔2019316号))。所需资金在区财政“预留区域发展资金”中解决,纳入区新闻中心部门预算,以后年度所需资金由区新闻中心按规定申报部门预算解决。 科学大道114号绿地智慧广场S4栋权属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场地建筑面积共计5710.07平方米,租金110元每月平方米计算,场地租金费用约753.73万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三年合计租金约为2261.19万元。

(二)项目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新闻中心拟租赁科学大道114号绿地智慧广场S4栋用于建设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建设由于涉及到新闻指挥中心大屏幕的安装与使用,对层高有较高的要求;由于融媒体中心性质的特殊性,具有隐私与保密的需求,必须租赁独栋物业;同时要求租赁场地具有与融媒体中心建设相匹配的文化设施配套;且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时间紧迫。

    科学大道114号绿地智慧广场S4栋权属人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以强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发文化产业资源、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保证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S4栋共三层,其中第三层部分层高8米,完全满足融媒体中心新闻指挥中心大屏幕建设的需求;目前S4栋整栋为空置状态,可立即入驻,可适应融媒体中心建设时间的紧迫性;S4栋位于广州绿地中央广场,位置优良、交通便捷。广州绿地中央广场汇聚了32万平方米办公集群,办公氛围浓厚,有完全符合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先天配套条件,对融媒体中心后续运营发展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7号科学城商业广场A2栋9楼
 

1.1 项目编号:GZGK19D159C0544D

1.2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1.3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租赁期限

采购预算

办公场所租赁

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人民币22,611,877.20元

注:

(1)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章“采购须知”。

1.4 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1.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4.3为拟提供出租房屋的所有者(需提供证明材料);

1.4.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4.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响应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响应文件中: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为拟提供出租房屋的所有者的证明材料。

1.5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米→从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5501,传真号码:020-87685201,邮箱:gzgk@gzgkbidding.com,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5774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30日14:00-14:30。

1.7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1.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2019年8月30日14:30。

1.9 响应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协商会议。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辛晓宁  工作单位:中国南方人才市场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陈雅沙  工作单位: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研究员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3.专家3姓名:宁清华  工作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李丽娜  工作单位: 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鲁亮  工作单位: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基于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建设的特定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小组认为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9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伍小姐,董小姐联系电话:020-87607030,020-877764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丹宁 联系电话:020-821819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020-87687043
传真:020-87685201邮编:510070
(三)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新闻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一楼
联系人:蔡丹宁联系电话:020-82181916
传真:020-8218123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黄埔区采购办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中心E栋黄埔区(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崔冬梅 联系电话:020-82376610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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