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8-104001-006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3.1项目简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的有力支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地方应与国家同步研究编制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并就该规划编制启动前期研究工作。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探索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7%,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城镇化制度改革有所突破。但与此同时,新型城镇化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随着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中央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在新的形势下,广东省亟需抓紧研究如何贯彻国家关于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理清发展思路,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并科学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这既是广东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做好课题研究单位遴选工作,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对“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3.2项目内容:“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课题采购项目。 3.3研究要求 3.3.1解决的实际工作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部署要求,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对标党的十九大,找准当前广东省城镇化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提出广东推进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和任务举措,为与国家同步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奠定基础。 3.3.2研究需求和研究难点:以“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为总目标,全面总结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聚焦补齐新型城镇化发展短板,着重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贯彻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按照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要求分类分区精准施策,研究提出至2035年尤其是“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总体战略目标和发展格局以及分区目标要求,并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市群和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创新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模式、推进城乡融合以及健全城镇化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更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和政策建议。同时,研究提出广东省各地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分市指引(包括总目标、战略重点及重要举措等)。 3.3.3研究成果:形成《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总报告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等若干份专题报告,编制形成《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 3.4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3.4.1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开展文献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于2019年9月30日前召开开题会,向采购人报告总体工作大纲。 3.4.2 中标人应在开题后,迅速组织赴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及省内有关地市等开展实地调研,就写作提纲开展专题研讨,于2019年10月15日前形成写作提纲。 3.4.3 对前期研究情况、调研结果、收集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组织专家对提纲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专题研讨研究报告的撰写,于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采购人组织评审。 3.4.4 中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期成果报告。 3.4.5 中标人对研究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6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3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小姐 |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1346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201房之自编202-210室 |
联系人:高飞 |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
传真:020-38036572 | 邮编:51063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 联系电话:020-83133058 |
传真:020-83133058 | 邮编:5100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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