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厨房及餐厅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时间:2019-09-09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厨房及餐厅施工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9-148060-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厨房及餐厅施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2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1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厨房及餐厅施工项目

1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C、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E、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F、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G、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厨房及餐厅施工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9 月10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09 20 10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09 20 10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222945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273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41号幸福家园3楼13号
联系人:翟冠扬联系电话:0752-2229455
传真:0752-2223457邮编:516001
(三)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0号
联系人:黎文华联系电话:0752-2827312
传真:0752-2827315邮编:51600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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