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 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推进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的实施举措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8-104001-0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推进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的实施举措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3.1项目简介:区域发展不协调是最大的省情和突出的短板。习总书记多次对我省区域协调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和要求。为破解区域协调发展难题,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这一部署得到了习总书记的充分肯定。为落实好习总书记要求,2018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并在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七次全会作出深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的工作部署。 2019年1月14日,省委召开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推进会,对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必须针对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的实施举措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效的具体实施行动,切实将《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落到实处。 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摸清“一核”“一带”“一区”发展现状及相互内在联系,用详实的数据、例证,从产业辐射联动、人员交流往来、交通对接通勤、城市功能互动等方面,详细分析评价近年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经济联动发展情况,明确发展趋势判断,梳理存在的关键性问题。 二是立足省委省政府已明确的战略方向,从城市、基础设施、产业等方面,以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为重点,分区域、分领域研究提出具体建设行动的建议。对打造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提出实施举措和政策建议。 三是从习总书记明确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对口帮扶、区域生态补偿、基础设施投融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大领域,以及人才人员流动、用地用林用海、生态保护约束管制、功能区绩效评价等领域,研究提出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和差异化政策的建议。 为做好课题研究单位遴选工作,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对“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的实施举措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3.2项目内容:“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的实施举措研究”课题采购项目。 3.3研究要求 3.3.1解决的实际工作问题:全面掌握“一核”“一带”“一区”发展现状及相互内在联系,从城市、基础设施、产业、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明确沿海经济带东翼、西翼、北部生态发展区落实功能定位、提升内生发展动力的具体实施举措。 3.3.2研究需求和研究难点:以进一步摸清“一核”“一带”“一区”发展现状和相互内在联系为基础,用详实的数据、例证,从产业辐射联动、人员交流往来、交通对接通勤、城市功能互动等方面,详细分析评价近年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经济联动发展情况,明确发展趋势判断,梳理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并重点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研究提出沿海经济带东翼、西翼、北部生态发展区落实自身功能定位、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推动融湾发展的具体实施举措。针对“一带”,重点要在对国内外重大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基础和条件,提出重大产业布局和培育导入的方向和措施建议。针对“一区”,重点要研究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有效路径,并提出完善支持绿色生态发展的政策机制建议。 3.3.3研究成果:包括课题总报告,以及产业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城市、交通、体制机制4份专项报告和沿海经济带东翼、西翼、北部生态发展区3份区域报告。 3.4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3.4.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开展基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于2019年10月25日前召开开题会,向采购人报告总体工作大纲。 3.4.2 中标人应在开题后,组织调研组人员赴省内有关地市开展实地调研,就写作提纲开展专题研讨,于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写作提纲。 3.4.3 对前期研究情况、调研结果、收集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组织专家对提纲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专题研讨研究报告的撰写,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采购人组织评审。 3.4.4 中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9月26日 至 2019年10月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3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小姐 |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1346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201房之自编202-210室 |
联系人:高飞 |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
传真:020-38036572 | 邮编:51063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 联系电话:020-83133058 |
传真:020-83133058 | 邮编:5100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