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GZ09QY94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高级研修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完成后法治工作实际,深入讲解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医事法学前沿问题,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培训对象是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共约65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是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清华大学法学院2007年12月组建卫生法研究中心,王晨光、申卫星教授作为中心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其中,申卫星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法律顾问之一)。近年来,该中心研究人员参与了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因此,清华大学在卫生法治培训方面具有非常突出的优势,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清华大学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2.专家2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3.专家3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女士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9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1284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12843 |
传真:020-83812843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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