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时间:2019-10-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10-146031-0057

二、采购项目名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47,6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维护

¥1,04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柒仟陆佰元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

      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建议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0 月18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10 29 09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10 29 09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小姐联系电话:0757-886383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667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7554018
传真:020-87554028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明国路633号
联系人:赖亨亨联系电话:0757-88266708
传真:0757-88266716邮编:528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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