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共系统软件开发及接管服务(2020年第一批)项目(GPCGD193256FD199F)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 时间:2019-12-17

一、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PCGD193256FD199F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共系统软件开发及接管服务(2020年第一批)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1409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共系统软件开发及接管服务(2020年第一批)项目

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办事,有效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的通知》要求,广东作为试点省,围绕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全程网上办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电子证照互认等网上政务服务的关键环节,推动网上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企,初步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按照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建立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80%高频服务事项随身办,积极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 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广东2018年数字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内容涵盖“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协同办公平台三大应用系统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基于广东省数字政府顶层规划,按照统一运营管理的要求,提升重点应用的运营能力,特开展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共系统软件开发及接管服务(2020年第一批)项目需求采购工作。

(三)项目目标

保证省级“数字政府”建设的集约性、一致性、专业性,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成效,本项目拟选定具备整体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共系统软件开发及接管服务(2020年第一批)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需求。第一部分为软件开发服务需求,包括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第二部分为运维服务需求,包括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系n style="font-family:仿宋统接管服务(2020)。

(四)服务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各子需求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五)服务内容

1.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

(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功能主要包含政务服务事项一盘棋管理、服务配置管理、工作台管理、统一接口API服务、运行管理。

(2)政务服务网门户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对省数据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功能主要包含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异常处理、事项目录版本管理、重点业务指标展示、分级管理和系统接口。

(3)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提供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服务,功能主要包含规则信息设置、规则信息评估要点分析、规则信息计算和评分标准、省级部门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体系、地市单位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规则和评估体系检索服务、运营数据概览、用户行为概览、业务模块概览和大屏演示模块。

(4)政民互动平台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提供政民互动平台软件开发服务,功能主要包含线上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粤省事评价、粤商通评价、热线评价、短信评价、敏感词信息、“好差评”公众端、“好差评”政府端。

(5)公共服务能力整合平台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提供统一开放服务平台和统一运营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包括建设研发支撑体系,整合公共支撑能力,同时为粤省事、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协同办公平台等政务应用提供支撑,实现对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上用户行为和业务过程、流程的追踪和记录。

(6)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升级迭代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对广东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利用卫星定位技术,结合GIS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云服务、大数据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在线地图接口对接、展示地图、设置电子围栏、兴趣点搜索、路径规划、轨迹纠编、确认工作流、综合执法用车、事业单位用车平台、车辆定编管理、功能优化等功能。

(7)基层减负便民试点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提供基层减负便民试点项目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基层证明管理服务系统、基层事项服务优化和便捷化和减少基层证明三部分内容。

(8)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应用推广建设(三个民族自治县)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网少数民族特色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和流程优化、少数民族特色服务分厅建设、旅游服务专题建设服务等。

2.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软件开发服务(2020年)。

提供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软件开发服务,功能模块主要有用户登录、收文管理、发文管理、配置管理、通讯录、资料共享、消息提醒、系统运营管理和系统接口等。

3.“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2020)。

提供“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服务和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服务两部分。

4. “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2020)。

提供“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营商事项梳理、开发前端应用、开发“粤商通”系统平台、构建两个公共能力、建设两个支撑体系、业务系统对接和成品软件租赁。

5.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系统接管服务(2020)。

提供广东“数字政府”相关单位日常运维接管服务,并与各单位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主要工作包括现有基础设施的接管和已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接管两部分接管完成后负责接管范围内相关单位信息基础设施及政务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的日常管理。

(六)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使受训人员理解并能够掌握操作项目系统。

(2)供应商应组建服务团队用于实施项目,服务团队由供应商自行管理,不与采购人构成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动派遣关系。

(3)供应商须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保障由其提供的系统正常、稳定、安全运行。

(4)如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实施项目的,需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

2.保密义务

项目中涉及的采购人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信息,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协议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密,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响应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应软件开发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具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向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一)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采购项目(2018年)》、《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资格项目(2019年第一批)》的服务提供商,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提供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协同办公、“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公务用车等相关系统建设和运营服务。为确保服务的延续性,本次采购服务内容需依托“数字政府”已建设成果进行子系统建设和已建子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

(二)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具有“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的知识产权,如粤省事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等,并通过战略合作等方式汇聚了包括腾讯、移动、电信、联通和华为在内的优秀企业的能力,可提供粤省事指尖民生服务、广东政务服务网、协同办公、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等核心的公共支撑能力和通用应用。对广东获得2018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第一名,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三)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基于统一云服务体系和标准的省级政务云平台服务,省级政务云平台已部署784个省级业务系统。

(四)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基于已建设的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了31个厅局委办超过820个系统的接管和运维,且已与各省直单位的系统开发商、运维服务商建立了生态合作伙伴关系,具备协调跨多部门、多厂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能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向就本次采购而言,同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11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姚宇江  工作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2:姓名:官权升  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职称:教授

专家3:姓名:宁更新  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职称:副教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次采购范围是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使用省本级财政资金采购的软件服务、运维服务等相关内容。涉及部门多、内容复杂、专业性强、时间紧迫,需要快速响应开发需求且与2019年建设内容具有强相关性,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

1. 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及服务的延续性。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主要依托“数字政府”已建设成果进行子系统建设和已建子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主要包括广东政务服务网、协同办公、“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建设,且要求供应商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能发挥自身力量汇聚行业优秀企业的能力。。

2.确保服务的延续性。为保证“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性、延续性、一致性,要求基于“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平台统一提供的云服务。

3.掌握服务现状和背景情况。相关服务范围涵盖数十个省直单位,涉及至少数百个业务系统,按统一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必须充分了解省直各部门业务系统及基础设施运维现状。具备解决跨多部门多厂商协调以及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能确保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因此只能从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处采购,其他供应商无法满足此要求。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申请单位理由成立,一致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供应商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的依据充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34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66
传真:020-83371002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址: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等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0-83134201
传真:020-83134201邮编:51003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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