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源一策”深度开发利用项目(DXH2020GZ011C08)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2-25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对 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源一策”深度开发利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2-1150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源一策”深度开发利用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服务要求)

项目最高限价

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源一策”深度开发利用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时止

人民币1,800,000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C99其他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源一策”深度开发利用项目。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⑦《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体方单位及协办方单位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

5.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说明: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体方单位及协办方单位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且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主体方、协办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xhtender.com),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dxh@dxhtender.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工业园支行;账号:4405014705130901810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085188,莫小姐。)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26日 至 2020年03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317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0317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卓小姐联系电话:020-8520859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唐天征 联系电话:020-875350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
联系人:朱少兵联系电话:020-87085188
传真:020-85208596邮编:510665
(三)采购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人:钟丽娟联系电话:020-87535066
传真:020-87531752邮编:5106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5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