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机房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时间:2020-03-15

 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机房工程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1-146062-00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机房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机房工程采购项目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采购机构;                    ;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 响应供应商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说明: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1 条、第 2 条、第 3条、第 4 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的声明函》及对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可以参见《附件二:一般投标格式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响应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同时,对法律、法规的相关依据进行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3 月16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0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03 26 10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03 26 10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1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柯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804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燕群 联系电话:0752-33871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联系人:柯易良联系电话:0752-8880498
传真:0752-8880498邮编:516300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惠阳区法院大楼
联系人:林燕群联系电话:0752-3387123
传真:0752-3387123邮编:51621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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