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法院七楼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4-23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吴川市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吴川市人民法院七楼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4-146100-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吴川市人民法院七楼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序号

内容

数量

完工期

1

吴川市人民法院七楼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说明: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报价供应商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3、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工程项目报价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磋商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近三个月(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社保证明文件。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一)供应商价3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三)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报价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24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9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05 07 15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05 07 15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董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84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9-533121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22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吴川市人民法院地址:吴川市海港大道南
联系人:邱华雄联系电话:0759-5331212
传真:0759-5331212邮编:524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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