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储存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 时间:2020-05-2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储存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由于南海法院案卷资料日益增多,院内现有的档案库房容量已处于饱和状态,需要处理新增案卷资料的保管问题。通过租赁档案库房,进行委托保管,将文档存放于专业库房,成本合适、管理安全、调阅及查询方便,同时负责档案搬迁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11445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说明:

1.本项目服务内容是指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从立案到结案形成的所有案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扫描归档工作,以及完成挂接与备份工作。主要包括按刑事、民事、经济、知识产权、房产、涉外、破产、行政、执行、立案、审监、财保等十几个案卷类型的审判业务流程进行系统分类,并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从立案到结案的审判业务特点以及审判长负责制司法改革的新要求,进行案卷的分类、档案数据采集、入库上架等服务。

2.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档案存放管理服务项目经验,熟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的类型和特征,熟悉刑事、民事、经济、知识产权、房产、涉外、破产、行政、执行、立案、审监、财保等十几个案卷类型,使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的外储档案的查阅利用工作得到快速响应,尤其是对当事人、律师、有关单位等社会公众的查阅利用服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还降低了成本。同时,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档案管理、人员配备、查阅利用、系统备份等方面认真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从立案到结案的审判业务特点以及审判长负责制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具有完善和实用的工作流程,能够全面满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储存和管理工作要求。

3.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一直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档案专业储存库房。现有档案专业储存库房前期投入涉及的基本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具备完善的“八防”条件,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水)、防虫(鼠)、防高温、防尘、防有害气体等设施建设经费,在此续租无需挪动相关配套设施,不必产生因搬迁导致严重损耗等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情形。且在主管部门没有最新的工作指导下,为保证项目服务配套、地理位置优越性快速响应保障整体项目的稳定性及延续性的要求确保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工作在司法公开、司法改革大潮中顺利进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机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创凌通科技大厦B座十四层、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天安数码城天济大厦8C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5 月 29 日 至 2020 年 06 月 05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无需专业人员论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5757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5号

    联系电话:0757-8185214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仅限办公)

     联系电话:020-8103318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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