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时间:2020-06-08

项目概况
  校(院)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6 19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57001-0031

项目名称:校(院)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供应商中标后先签订一年,经考核及双方均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80万元/年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供应商中标后先签订一年,经考核及双方均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法人资料)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6、投标人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7、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6  9 日至 2020 6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6  19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6  19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范畴(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

   联系方式:020-83122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联系方式:020-83517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17226、1312826741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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