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语言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210-2041YDZB3026)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6-09

项目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语言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6 30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56004-0505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语言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56,500

最高限价(如有):5565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海校区语言教学实验室建设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其他:(1)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000pt;">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1)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6  10 日至 2020 6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联系电话:020-22221860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6 30 14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凭《文件售卖登记表》(登陆http://www.youde.net网站下载)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2)邮购招标文件者,将《文件售卖登记表》签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shiyebu_youd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邮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8521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方式:020-2222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20-2831903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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