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省运营推广(2020年)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 时间:2020-06-0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商务厅

项目名称:省商务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省运营推广(2020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05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发展方向,本项目将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通道、统筹运维”的原则,依托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和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持续深入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应用功能,稳步提升“单一窗口”标准版企业应用率;着力推进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推广应用,加强口岸大数据治理能力,推进“单一窗口”业务数据共享。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3365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申请理由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原因阐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5〕345号)精神,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电子口岸平台的运维实体,同时承担加快推进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建设,配合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等职责。鉴于广东省“单一窗口”建设推广主要由广东电子口岸平台提供基础应用环境,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电子口岸平台的运维实体,自成立以来一直配合省商务厅开展“单一窗口”全省建设推广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国家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在全省“单一窗口”建设推广的业务对接、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唯一性、延续性,对于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拟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为省商务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省运营推广(2020年)项目供应商,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省运营推广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14楼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6 月 09 日 至 2020 年 06 月 16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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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商务厅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0-3880216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08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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