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汕头大学住宿书院(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6-24

项目概况
  汕头大学住宿书院(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7 20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56010-0295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住宿书院(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2,145,000

最高限价(如有):214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大学住宿书院(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甲方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审核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

2、乙方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

2.1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所有因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持;如乙方服务质量二次抽查不能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2具有丰富的工程概、预、结算编审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服务人员,及具有丰富的工程财务审计经验和有资质的专业高中级审计人员。

(3).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要求

3.1项目施工期间必须派本项目指定的专业人员每周到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处)了解项目的投资控制状况并提出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参加工程例会,造价团队派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另一人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有相关工作经历。每周至少安排一名注册造价师驻场,每周到现场不少于2次,每周累计在现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根据业主审计部门要求随时派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派驻现场人员必须记录每跟踪审计内容,按周提交给业主审计部门备案。

3.2具体应遵循以下服务响应时间:

3.2.1施工图预算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12个工作日内出审核报告。

3.2.2工程进度款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2个工作日内出审核报告

3.2.3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出审核报告。

3.2.4工程结算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出初审报告。

3.2.5在提供跟踪审计服务过程中,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疑问,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3乙方应对审计成果质量负责,审定造价允许偏差应控制在1%以内。

(4).

4、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要求

4.1审计服务质量标准: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及其他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实施审计。

4.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开展审计工作,选取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对建设项目有关经济活动(包括且不限于招投标、合同、设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及其他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实施审计。

4.3合同生效后,在项目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及项目建议书。

4.4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之前,每季度集中审计1次,每季度出审计工作小结(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每半年出一期审计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在半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根据甲方及项目需要,乙方能随时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4.5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进度及审计需要对项目的高中风险防控点及关键工序施工实施“旁站式”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意见报告委托单位,做好工程同步预防。审计团队现场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其余派驻现场人员须具有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职称。

4.6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实施阶段审计报告及项目建议书。

4.7从接受完整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5).

5、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工作人员,否则,甲方不需支付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应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4、其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及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费用的支付。

4.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费用的支付。

4.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6  28 日至 2020 07 0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方式:现场登记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7 20 14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5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大学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联系方式:0754-8650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6137198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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