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楼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69N1620)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6-29

项目概况
  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楼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7 1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56008-0096

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楼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14,571.78

最高限价(如有):2914571.7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艺术楼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艺术楼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1

¥2,914,571.78

注: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其中暂列金额为¥229,750.43。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1工程规模(概况):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楼室外配套设施工程,面积约10000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艺术楼周边及中庭广场的铺装、园林绿化、给排水等项目

(2)建设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内。

(3)工期: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工期为80日历天内完成。

(4)最高采购限价:¥2,914,571.78(其中暂列金额为229750.43元)。

(5)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自行报价。

(6)供应商自行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的工作日时间。供应商应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甲方负责相关协调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被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政府有关规定且不能通过相关专业验收,遭甲方要求停工或返工时,乙方必须立即进行响应(包括对完成工程并最终通过验收所需的一切拆除、重建、修改等必要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给予顺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给予退还,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10%的标准预交采购人作为履约金。竣工验收后无违约行为全额(无利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工期为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审查];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必须已注册在报价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和成交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8、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6  29 日至 2020 7 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7  10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7  10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1、供应商通过汇款/转账,在汇款/转账底单中说明“N162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磋商文件领购及成交服务费汇款/转账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88950053006494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领购磋商文件。

领购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3)汇款/转账凭证复印件。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岭南师范学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

   联系方式:0759-3182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河欢,杨春艳,薛业生

   电话:0759-217909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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