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林果产品加工设施示范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7-15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项目名称:2020年林果产品加工设施示范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采购内容:2020年林果产品加工设施示范推广项目。

(2)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和服务(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林芝林果初加工设备的特点开发适用于高原气候生产加工工艺,并根据生产工艺研发制作对应设备。

目前,市场主要以单一设备为主,成套工艺设备研究的较少,且针对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工艺设备更加稀少。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广东省现代农业研究所,开展专业化集成研究,配合西藏林芝自筹资金集成适用于高原水果干燥适用的去皮、切片、护色、速冻以及后续的冻干等设备,开发设计一套符合林芝需求的水果冻干脆片等精深加工工艺和生产线。

(2)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试验总结高原地带干燥效果和产品品质参数,针对林芝市特色水果,研究适宜冻干曲线,开发冷冻干燥工艺;建立苹果桃子梨子等真空冷冻干燥能量控制下的准稳态模型,精确模拟水果干燥过程,预判高原条件下的干燥时间,保证冻干品质,避免过度干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凰四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22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由报价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响应文件正本内(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 谈判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 谈判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只接受登记购买本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二)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1. 被邀请的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登记,并领购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报名登记表;

邀请函;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2. 登记时间:2020071620200722,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

4.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2)邮件登记(邮箱:gdonghongye@163.com

汇款信息: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7230930(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时间:090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

(四)谈判时间

时间:20200723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沙太北路同沙路282号

    联系电话:020-3738679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电话:020-8352606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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