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监狱2020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13003921)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7-16

项目概况
  广东省阳江监狱2020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8 06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201015-0085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监狱2020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2,000

最高限价(如有):9002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餐厅物资采购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期

采购预算

包一

蔬菜塘鱼海鲜

1

二年

人民币 162 万元/年

包二

大米、油、副食品

1

二年

人民币 109.3万元/年

包三

肉类

1

二年

人民币 178.8万元/年



4、其他: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多个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期: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4):14.0pt;">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7  17 日至 2020 07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方式:现场报名或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8 06 09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1.现场购买: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200Z13003921标书款

(2)将上述报名资料及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发至我司邮箱:gdyzgys@163.com;并登陆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 注册并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阳江监狱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温泉

   联系方式:0662-6380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XT-INDENT: 28pt; MARGIN-BOTTOM: 14px">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电话:020-87258495-10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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