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时间:2020-08-06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8 17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46031-0049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2,000

最高限价(如有):2242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

最高限价(人民币)

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

¥2,242,000.00元(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贰仟元整)

2020年财政资金为90万元已落实,2021年及2022年根据采购人财政预算资金落实情况决定当年金额。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入场通知(书面或口头)的一周内将有关扫描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成交供应商本次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为期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8  7 日至 2020 8 1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方式:现场领购,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8  17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8  17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建议符合的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温馨提示1:

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报名或提交响应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温馨提示2: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明国路633号

   联系方式:0757-88266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863832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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