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用水定额修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8-18

项目概况
  广东省用水定额修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8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08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97001-0045

项目名称:广东省用水定额修订项目

预算金额:3,320,700

最高限价(如有):33207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用水定额修订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01015日前完成用水定额修订,提交以下成果:①《广东省用水定额》总报告及工业、农业、生活用水定额三个分报告:含成果文字报告、各行业定额成果表格和图件等;②按地方标准体例格式形成的《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修订发布稿:含定额表、相关条文说明、定额使用取值原则、新旧定额对比表及相关备注等。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6)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用水定额修订,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的要求提交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子包投标(可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进行承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服务金额划分比例。

3.6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8  19 日至 2020 8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8房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售价(元):1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08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6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水利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方式:020-38356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联系方式:020-83277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020-83276245-804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