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重点污染源专项监测之二大气高架源及周边环境监测分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19号海洲花园商业楼三楼(海洲花园A1栋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15004-0059
项目名称:广东省重点污染源专项监测之二大气高架源及周边环境监测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重点污染源专项监测之二大气高架源及周边环境监测分析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在广东省内火电、石化、造纸、纺织印染、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中选取约30家企业,完成33个排放口的废气现场监测分析及采样。项目服务内容详见第二章。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至2021年10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四)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19号海洲花园商业楼三楼(海洲花园A1栋旁)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19号海洲花园商业楼三楼(海洲花园A1栋旁)3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相关格式见第六章,请按格式编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相关格式见第六章,请按格式编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更换使用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临)
联系方式:020-28368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联系方式:0755-83785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袁工
电话:020-80923129
附件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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