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秋冬季航空消防直升机租用(KA-32/MI-171)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YR20FG0859)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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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省2020年秋冬季航空消防直升机租用 (KA-32/MI-171)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10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314004-0011

项目名称:广东省2020年秋冬季航空消防直升机租用 (KA-32/MI-171)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290,000

最高限价(如有):372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2020年秋冬季航空消防直升机租用(KA-32/MI-171)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项目内容

子包号

设备

名称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

(万元)

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子包1

KA-32直升机

1

2020年10月1日-2021年1月10日

703.8

日租金:每天贰万伍仟元(2.5万元/天);调机(调入):每小时贰万伍仟元(2.5万元/小时);一般作业飞行(保底飞行时间):每小时叁万伍仟元(3.5万元/小时);吊桶灭火飞行时间:每小时肆万伍仟元(4.5万元/小时)进行计费。

KA-32直升机

2

2020年10月15日-2021年1月10日

1214.4

子包2

KA-32直升机

1

2020年10月1日-2021年1月10日

703.8

1

2020年11月1日-2021年1月10日

489.9

子包3

MI-171直升机

2

2020年11月1日-2021年1月10日

616.28

日租金:壹万伍仟元(1.5万元/天);调机(调入):每小时贰万伍仟元(2.5万元/小时);执行一般作业飞行任务:每小时贰万伍仟元(2.5万元/小时);执行吊桶灭火作业任务:每小时贰万柒仟元(2.7万元/小时)进行计费。

合计

7

 

3728.18

 

(3)采购项目品目:C99其他服务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5)本项目共分3个子包,按照子包1至子包3顺序进行评审:

①投标KA-32机型的投标人必须对子包1、子包2进行整体(同时)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个别子包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已经获得KA-32机型中其中一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自动视为放弃KA-32机型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②投标MI-171机型的投标人可以对子包3进行单独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子包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②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⑤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应符合原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下发的《通航公司参与南方航空护林作业准入条件》中的相应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4)。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11 日至 2020 9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方式:现场报名,售后不退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10 14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10101400 分—1430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下发的《通航公司参与南方航空护林作业准入条件》中的相应条件的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4)

3.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六)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航空护林站(广东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

   联系方式:020-81944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儒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5号

   联系方式:020-89286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0-8928628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乐儒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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