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0809-2041GDG33907)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9-25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16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115001-0113

项目名称: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预算金额:6,110,900

最高限价(如有):61109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工作范围为2020年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省级排查工作,包括北江、东江、韩江三大流域部分干流,排查河段约560km。现场排查工作内容包括无人机排查、人工现场排查、监测(包括现场快速检测及实验室监测)、初步溯源、内部质控等,现场排查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查手册执行。

完成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e.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

1)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已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9  25 日至 2020 10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方式网址:http:// www.gdhualun.com.cn/

方式: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16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020-87535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3172166-83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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