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146028-0078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
预算金额:1,34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4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内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
3.1.项目内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
3.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pt">
3.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标的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2. 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需有税务部门的盖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2.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先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咨询电话: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9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网上登记后直接扫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供应商将登记表上传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联系方式:0757-83207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方式:020-83541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3126108
附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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