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质计所2020年度质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10-09

项目概况
  汕头市质计所2020年度质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29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118013-0042

项目名称:汕头市质计所2020年度质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51,000

最高限价(如有):2151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质计所2020年度质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质检仪器设备14台(套)。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4.交货期:国产设备45天内供货、进口设备90天内供货。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壹仟元整(¥2,151,00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45天内供货、进口设备90天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4.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0  10 日至 2020 10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29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

   联系方式:0754-88532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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