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质计所2020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10-12

项目概况
  清远市质计所2020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1 03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4-118041-0027

项目名称:清远市质计所2020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74,000

最高限价(如有):172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仪器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需求及预算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数量

交货期

仪器设备

1

壹佰柒拾贰万肆仟元整(¥1,724,000.00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激光跟踪仪、胎心模拟仪、手持式微粒计数器、多功能测量仪】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采购本国产品。


4、其他: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本项目的情况,无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4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5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0  13 日至 2020 10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处。(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1 03 10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无误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办理合格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2投标保证金信息

1.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03日10点00分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1)户名: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署前支行;

(3)帐户:4405 0176 0307 0000 0449。

3.备注:

(1)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

(2)缴纳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质监大楼

   联系方式:0763-338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378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63-378380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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