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0-11-23

项目概况
  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4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50010-0084

项目名称: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1,7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

2、标的数量:3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

包组一(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摇头变焦LED灯))最高限价:人民币686000元;

包组二(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三合一电脑灯))最高限价:人民币832000元;

包组三(广东粤剧院采购舞台灯光设备一批(调焦LED聚光灯))最高限价:人民币232000元;

2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包组一);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包组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日历天内(包组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4 日至 2020 11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4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2、 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00至9: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粤剧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3号

   联系方式:020-87776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20-37209484-80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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