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基本理解为: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特指互联网企业越过电信运营商,直接向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视频、数据等业务。譬如微信、微博等OTT业务,运营商在其中只扮演“传输管道”的角色,根本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
一、OTT业务冲击电信市场
在“一户多卡”用户的增多,以及互联网应用对话音业务的替代双重作用下,移动话音业务增长进一步趋缓,工信部《2014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状况分析》显示,全国移动电话去话通话时长为14598.7亿分钟,同比增长2.2%,比上年同期下降3.4个百分点,移动话音业务量和用户增长呈现显著失衡状态,移动电话通话时长的增速仅为移动电话用户增速的三分之一,每用户每月贡献的移动话音业务量同比持续下降。
2014年上半年移动短信业务量大幅下滑,短信业务收入连续23个月负增长。微信等OTT业务对传统短信、彩信业务的替代作用持续上升。1~6月,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仅有3789亿条,同比下降18%。彩信业务量仅有316亿条,同比下降30.3%。移动短信业务收入持续下滑,除了1月份春节刺激增长以外,连续23个月出现负增长。
二、OTT典型业务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对比
即时通讯领域呈现腾讯一家独大,其他各家跟随的势态,腾讯依托QQ、微信,构建了一整套社交、聊天、生活服务的生态圈。依托“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时代,腾讯QQ、微信以“后台在线”方式蚕食通信运营商的传统领域。
中移动飞信产品作为腾讯的跟随者,在2010年前,曾以其飞信短信优势牢牢占据Top3的份额。但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短信功能逐步被弱化,而飞信的跨网好友联系不便,使得用户进一步转移到微信、QQ,而飞信目前只能在细分专业市场上发挥其短信优势。
三、中国即时通讯移动IM市场情况介绍
据易观智库EnfoDesk发布的《2013年第3季度中国移动IM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第3季度中国移动IM市场累计账户数市场份额中,占比前三的应用和份额分别为:手机QQ47.0%,微信30.3%,手机飞信10.9%。
2013年第3季度中国移动IM市场活跃账户数市场份额中,占比前三的应用和份额分别为:手机QQ45.1%,微信35.90%,手机飞信7.2%。
OTT业务对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业务的冲击日益显现,尤其体现在通信类等电信传统业务领域的冲击明显。OTT业务正在蚕食着语音和短信等传统电信业务市场,使得电信运营商的语音和短信业务收入呈现逐步下降趋势,收入下降速度甚至超过了数据流量增长带来的收益,业务流量和业务收入间的剪刀差日益扩大,给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运营带来巨大压力。
四、OTT业务挑战应对
随着4G时代的到来,用户能享受快速的上网服务,但也有痛点,那就是流量。更快的网速,必然带来更丰富的体验,随之而来的是迅猛增长的流量消耗值。手机上网流量对于广大网民而言是刚需,而免费的手机上网流量,更是刚需中的刚需;数据流量爆炸式增长给电信运营商带来了多方面的问题:
1)收入增量与流量规模增量不匹配的现象明显。运营商的收入增量的价值创造主体从话务量转向数据流量,但相应收入增长速度远不及数据流量增长速度,增量不增收现象明显,据Informa测算,从2008年到2013年,全球移动数据业务的营收预计将稳步增长180%,但数据流量将增长17倍。
2)保障流量持续增长的巨额投资将是运营商难以承受的。流量的快速增长不仅导致了流量和收入的“剪刀差”,也使运营商的网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口。
3)流量增长的不均衡带来了网络管理的挑战。运营商面临部分热点区域网络负荷偏高,低值包月和计时套餐占用大量网络资源的问题,这将使得用户网络体验下降,客户针对网络质量的投诉增加。
作为电信运营商应如何应对OTT业务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是封杀OTT应用。如韩国运营企业通过与管制机构沟通出台了相关规定,韩国的电信网络运营商可拒绝手机VoIP接入,或者对其使用进行额外收费。目前如微信等OTT的用户数非常庞大,完全扼杀叫停已经很不现实。
二是与OTT合作。如中国联通与腾讯公司合作推出新的OTT合作模式“微信沃卡”,用户可以拥有群组特权、表情特权、支付特权、流量特权和游戏5种特权。
转变运营模式,加强数据流量经营理念。促进业务流量增长和实现单位业务流量的价值增值是数据流量运营的常见模式。当前国内电信运营商普遍的做法仅是通过增强新业务体验、降低价格资费、提高服务质量来促进业务流量增长。2014年1月于拉斯维加斯举行的消费电子展上,美国电信运营商AT&T放出了一则重磅消息-—推出由企业付费、消费者可免费使用的流量“800”类业务。据AT&T介绍,该业务的付费方主要面向的是OTT类服务商。这一模式借鉴的是典型的互联网模式,即后向付费模式,通过免费业务吸引大量终端用户,并以其作为资本从企业处获取收益。此举的意义在于不仅打破了同单个企业协商的零散合作模式,而且推出了常规的后向付费平台,这意味着AT&T真正将互联网思维引入了数据业务领域。
三是推出自有品牌的OTT业务,与OTT服务商争夺用户。如西班牙运营商Telefonica在iPhone和Android平台上推出Tu Me服务,允许用户发送免费的话音、文本服务、照片、视频,以及免费将自己的位置发送给朋友。
开放价值链条,构建合作共赢价值网络。OTT浪潮已经势不可挡,电信运营商抵制OTT业务只会错失自身发展机会。相反,电信运营商应积极开放网络资源和渠道资源,逐步开放网络、内容、信息、服务、终端、带宽、数据、用户渠道等价值链条,构建包括电信设备供应商、系统集成商、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应用软件提供商、虚拟运营商、OTT服务商和以个人或者组织形态存在的用户在内的价值网络。电信运营商要基于网络服务重新组织 OTT业务价值链条之间的关联性,确保自身在价值网络中的主导地位,价值网络成员通过密切配合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内容和应用,从而实现合作共赢。
作者单位为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客户服务中心互联网服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