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商生存有其独特环境 要轻资产投入
来源: 时间:2015-01-23

1月23日消息,虚拟运营商运营一年多以来,看好者有,看衰者亦有。但“虚拟运营的未来是光明的,会成就一部分,但肯定不会全部都成功”似乎已成基本共识。不过在通往“光明未来”的途中,业内有说法,虚拟运营商既要考虑转售成本,轻资产投入,更要摆正与基础运营商的关系。

中国虚商生存有其独特环境

自2014年始,各虚拟运营商纷纷推出自己的品牌和资费计划,但和十年前欧洲与北美第一波虚拟运营商繁荣时代不同的是,中国的虚拟运营商恰好赶上了移动通信行业重大变革的时期。

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即表示,中国虚拟运营商有其独有特色,牌照发放时正逢两个时代到来:4G和移动互联网,最重要是手机用户多年使用的套餐服务深受捆绑,通信市场化迫在眉睫。

全球性专业服务公司埃森哲指出,不论是OTT应用对传统通信业务的冲击与替代,还是移动互联网成为最核心的产业发展推动力,都使得中国的虚拟运营商不可能像十年前海外的前辈一样,只是通过批零差价、简单的市场细分或渠道分销优势就能获得舒适的生存空间。

要摆正与基础运营商的关系

细分整个虚拟运营市场,一共有四类参与方:三大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本身,扮演规则制定者、裁判员的行业监管机构,以及OTT应用商、第三方应用提供商。这四类企业构成了虚拟运营市场最核心的参与者。

埃森哲认为,虚拟运营商要获得成功一定要做到轻资产投入。“虚拟运营商不是基础运营商,没有沉重的网络成本,所以最好不要采取基础运营商的建设模式和运营模式,重投入大产出的这种模式可能不完全适合虚拟运营商”。

另外还要摆正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对此,埃森哲分析,“有些虚拟运营商只和其中一家签订了转售协议,这就很好处理。如果和两家乃至三家都签订了转售协议,就面临着如何摆正这三家基础运营商的位置,是按照市场定位划分,还是按照地区划分、或者按照终端划分、甚至完全不划分由客户来自主选择。考虑到三家基础运营商的结算价格都有差异,那么如何处理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关系还要考虑转售成本”。

实际上,移动转售业务无论对于基础运营商还是虚拟运营商都是一个机会。就如中国电信销售与渠道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傅光明所言,基础运营商通过与转售业务企业的合作,同样能扩大电信市场的获取能力,探索多种深化和扩大电信服务能力的途径。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就会看是否具有差异化、优势互补,及可持续运营能力。

正式商用前半年最关键

中国虚拟运营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局,目前正处在一个探索前进的阶段。而对于到2015年年底,国内整体虚拟运营商运营能否走向规模化,业内认为,只要现有虚拟运营商中的几家能够短期内找到适合的商业模式,这个目标就有望实现。

而在目前的时间点,埃森哲认为首当其冲应该关注业务正式商用起的前六个月。“各家虚拟运营商在业务正式上线运营的前六个月,是跑马圈地的时期,也是各家虚拟运营商在摸索和检验自己的业务构想是否符合现实的阶段”,埃森哲指出。

据了解,在1998年到2003年间,全球很多虚拟运营商在开始了自己的业务后,不断尝试不同的服务类型和方式,在前六个月动态的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对后期业务开展影响深远的调整。所以前六个月对于新兴的虚拟运营商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虚拟运营商未来的业务发展道路。

“另外需要关注的是,经过一到两年的运营发展和竞争后,尤其是在两年之后虚拟运营商牌照期满,是否会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虚拟运营商体系,这将是未来中国虚拟运营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